金科股份及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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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及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
2024-02-22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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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科股份(000656.SZ)2月22日发布公告,宣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月21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重庆五中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2024】渝05破申129号)。

  金科同日披露的另一份公告显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亦于2月21日向重庆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并被该法院接收(案号:【2024】渝05破申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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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科公告称,公司重整申请材料被法院接收后,公司将合法合规稳步扎实推进重整工作,系统化解决公司债务风险,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公告另外提示,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金科申请重整可追溯到2023年5月,当时其收到债权人重庆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金科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到了2023年7月,金科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并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金科股份当时公告披露的信息,其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当时的金科还通过公告表示,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深耕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土地储备和可售资源充足,核心管理团队成熟稳定,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若公司能够依法实现重整,则能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另据金科此前公告披露的信息,截至2月8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5.81亿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3%,目前金科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南方+记者葛政涵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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